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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科)工作职责
作者:招办     发布时间:2018-03-2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做好处室日常行政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处室考勤、考核、资产管理、信息公开、文件收发、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负责处室计划、总结的汇总编制。

三、掌握毕业生基本情况,科学指导毕业生择业、创业开展就业与创业的理论研究和教育辅助工作,选拔、组建专业指导团队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和水平

四、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联系财政、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组织,支持创业,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咨询、创业跟踪服务等服务

五、开展创业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学生调整心态和期望值,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六、组织开展学院创业大赛,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创业大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创业论坛、创业成功人士讲座、创业大赛、创业实地观摩等,激发学生创业意识,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七、 广泛征集创业项目,为广大有意愿、有能力和条件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创业项目信息

八、建立创业专项资金,联系拓展校外就业、创业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扶持。

九、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报、评选、公示、入驻等工作。建立健全孵化基地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申报、审核、批准入驻等程序,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壮大。

十、组织进行毕业生创业情况跟踪调查,开展毕业生创业调研和人才需市场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调整专业提供依据。

十一、协助“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好以下工作:

(一)负责基金使用的制度宣传、申请项目的资料初审、上报和发放;

(二)负责联系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支持项目的进展、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草拟基金使用年度工作报告,负责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四)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基金支持项目的进展情况。

十二、协助本部门其他科室完成全院各层次招生、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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