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失补办程序
第1步: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教学院部证明,到公开发行的正规报刊办理学生证挂失声明(须提供学号),将办理挂失手续的票据(证明)或印有挂失声明的报刊保存。
第2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学籍学历“常用下载”下载《学生证补办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填写,将办理挂失手续的票据(证明)或印有挂失声明的报纸粘贴在申请表规定的位置,由辅导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3步:将《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学生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教学院部。
第4步:教学院部接收补办的材料,审核通过,补办学生证。
第5步: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到教学院部领取新证。
二、损毁补办程序
1、严重损毁无法辩认重要信息的学生证按遗失补办程序办理。
2、一般损毁可辨认重要信息的学生证补办程序:
第1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学籍学历“常用下载”下载《学生证补办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填写,由辅导员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2步:将损毁的学生证、《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学生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教学院部。
第3步:教学院部接收补办的材料,审核通过,补办学生证,销毁原证。
第4步: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到教学院部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