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各教学院部经过调研、研讨、论证和修订等环节,已顺利完成2023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该版方案9月5日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9月9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9月19日经校党委会审定,现予以发布。
请各教学院部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专业所在学院需提交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