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要求,经个人申请,教务处考核领导小组对2021年新进人员阚迪、张幸、段锦福、杨付春、余道奎分别从思想品德、指导教师评价、教学能力、民主评议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经教务处处务会议评议研究,决定同意阚迪、张幸、段锦福、杨付春、余道奎五位同志按期转正。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4日—9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电话:3854631。
教务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