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质量工程项目教科研设备物资采购的填报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7-02     信息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2021年教科研设备物资采购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质量工程在研项目老师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按要求填报,并于7月10日之前将纸质和电子稿(包括附件1、附件2、附件3以及经费卡)各一份以教学院部为单位交到教务处赵卫东老师处。为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各教学院部资产管理员须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对本部门所有申报的物资进行初审,完成后教学院部负责人签字。

填报要求:

1、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实训基地(中心)、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与卓越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设备经费支出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名师(大师)工作室设备经费支出累计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

2、项目内购买电脑、笔记本、平板、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存量情况必须如实登记说明,若有存量,五年内不得购置。

3、设备使用说明不详细,设备与研究内容无必要关系,使用说明不合理,不可购置。

4、预算价格自行在徽采商城、京东或苏宁网站中查找,并上浮10%作为预算价。



教务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