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秘书及教务员工作职责
管字〔2020〕13号
一、在学院正、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与教学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协助学院教学副院长组织各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等的制订。
三、负责安排教学任务,初步审定开课教师名单,协助副院长督促、检查各系教学计划的落实。负责日常教学调度与协调,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四、负责做好日常教务工作,包括课表编排和考试安排。负责试卷的集中收集、校验、印制和归档保管。负责集中收集教师记分册、点名册等资料,并及时送交教务处。
五、协助组织各系学生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毕业设计、答辩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六、负责教学档案的集中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七、负责学院有关教学文件起草、打印、报送工作。
八、负责教师教学任务、课程表等教学资料的下发。
九、协助各系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十、协助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工作。
十一、对接学校教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三、教务员配合教学秘书完成上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