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
管字〔2020〕11号
专业负责人在院系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
(一)开展专业建设调研,负责制订和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大纲的编写和初审工作。
(三)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评价办法。
(四)根据教学实施情况和专业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包括课程调整、教学内容的调整等。
二、负责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工作
(一)负责制订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建设工作。
(二)加强专业建设,打造重点专业和精品专业,形成专业特色,扩大专业影响力。
(三)制定课程建设计划,做好课程标准、课程改革、课程考核、课程实施工作。
三、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实施教学,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
(一)组织实施本专业教学计划,负责各个教学环节的组织安排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及时了解和反馈学生学习和任课教师教学情况。
(三)每学期召开本专业学生座谈会,并及时做出总结和分析。
(四)组织本专业教师听评课。
四、负责安排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提出本专业实践教学要求,负责联系本专业校内外实习有关事宜,对实习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一)负责本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做好校外实习基地联络工作,组织安排学生开展校内外实训实习。
(二)联系并落实本专业“1+X”证书考试相关工作。
(三)对本专业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协助安排指导教师并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
五、负责本专业的教学评价
(一)负责对本专业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
(二)制定对本专业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方案,并协助院系实施。
六、负责本专业的教研和教改工作
(一)协助系主任开展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本专业教研会议。
(二)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工作,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拟定具体方案,协助院系组织实施。
(三)收集整理本专业在教学改革、学生就业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二O二O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