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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政协原副主席史成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滁州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10-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滁州市委批准,中共滁州市纪委、滁州市监委对凤阳县政协原副主席史成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史成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洗浴卡进行消费;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家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史成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史成龙自动投案后,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主动交代了有关违纪违法问题,退交了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滁州市纪委常委会、滁州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滁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史成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