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保持扶贫领域高压惩治态势,不断释放震慑效应,现对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予以通报。
全椒县武岗镇人大主席钟成华等人落实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8月,武岗镇中心村村民黄某某不符合贫困户标准被识别为贫困户,存在识别不精准问题;未认真履行审核程序为该户发放了产业扶贫资金,存在资金发放程序违规问题。对此,钟成华作为武岗镇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高成弟作为武岗镇中心村村委会主任,负责村里扶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钟成华、高成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长市张铺镇兴隆村党总支书记吴金山等人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至2015年,吴金山利用职务便利,在为群众办理低保和危房改造过程中优亲厚友,明知村民张某江、李某山、张某龙不符合相关申报条件,仍将三人作为申报对象上报,三人分别违规获得低保款2576元、1288元和危房改造款4000元。此外,调查中还发现该村村委会主任王振忠在申报低保和危房改造资金中优亲厚友问题,村文书后玉桃在申报低保资金中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4月,吴金山、王振忠、后玉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真抓真管,落细落实,全力以赴抓整改、补短板,坚决打好翻身仗,攻下决胜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勤政廉政促脱贫攻坚,严肃查处脱贫攻坚中领导不力、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措施不当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我市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