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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通报两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
作者:滁州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2-1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一、全椒县委常委、古河镇党委书记金义平,全椒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友进,全椒县科技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其树(已退休),全椒县古河镇主任科员刘书法违规领取种粮补贴问题。 2002年至2012年,金义平、陈友进、朱其树、刘书法在全椒县原章辉镇(现大墅镇)张岗村共同承包土地用于退耕还林。期间,上述4人违规领取种粮补贴款,每人领取4.58万元。2013年,在金义平的提议下,4人主动上缴了已领取的种粮补贴款。4人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均能如实交代、积极配合组织审查,鉴于4人在违纪行为中分别所起的作用,陈友进(主要责任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正科级降为副科级)处分,金义平、朱其树、刘书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滁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包义胜收受他人现金问题。2011年春节期间,包义胜利用职务便利为凤阳县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提供关照并收受现金1万元。包义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