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人字[2013]3号
各系、部、处、室: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滁州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2年度教师、实验师系列中初级职务评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和岗位职数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关于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皖劳字[1998]41号)办理。
经学院与市人社局协调,2012年我院可以用于评审的中级岗位职数为5个,对于学院符合评审政策文件规定的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除政工师)的转评不受职数限制。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学院对符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人员进行评审,按得赞成票多少,得票前5名(如第5名并列须再投票)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推荐上报;未获推荐的人员经校内评审后按照学院规定享受一定待遇。初级职称的评审和转评不受职数限制。
相关政策文件可在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查阅。
二、评议推荐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宣传、报名。2013年2月6日前,各系部做好本部门的宣传摸底工作,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机关兼任教学工作的人员在所在教学系部报名),将拟申报人员名单及申报专业从电子政务系统中分别报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职教研究所、学生处、实习实训中心。组织人事处报金本能同志电子政务系统中。
为便于联系,申报人员须保证所提供联系方式的畅通。
(二)部署。各教学系部请于2月25日前成立系(部)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并将小组成员组成情况以处室函件的形式报组织人事处。各系部应及时转发评审通知和政策文件,系部职评工作负责人要做好评审政策的咨询和服务工作。教务处、职教研究所、学生处、团委、实习实训中心根据本部门职评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审核工作。
(三)报送、审查材料。2月2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申报人准备材料。
2、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组织对申报人进行教学考核,具体时间和要求请按照教务处的规定办理。
3、学生处对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团委对指导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职研所对申报人科研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实习实训中心对参加实习管理、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和要求请按照以上部门的规定办理。计算机和外语免试证书的办理,请各系部汇总后统一于2月25日交至组织人事处908室,逾期不予办理。
4、各系部工作:(1)各系部秘书(或职称工作负责人)接受申报人员的材料,并进行初审。(2)组织人事处职评负责同志要在系部评审推荐前到各系部进行材料复审。(3)各系部职评领导小组听取申报人业务述职,进行评议。(4)各系部职评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体系参照附件1,具体细则由系部自行制定报组织人事处备案)。(5)各系部根据评分情况进行排名,并撰写推荐报告,评议情况在本系部公示不少于3天。
(四)材料接收与审核。
时间:2013年3月4日上午8:30时至12时;
地点:行政综合楼904会议室;
参加人员:各系部秘书(或职称工作负责人);
具体安排:组织人事处负责接受材料。各系部秘书(或职称工作负责人)将推荐结果和申报人评审得分和排名情况连同申报人材料、2012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系部报送)等报送组织人事处。
(五)审查、推荐。3月上旬,学院组织评议和推荐;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三、申报人及各系部报送的材料的内容与规范
(一)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其中,第3-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16开双面打印)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部门查验原件,并由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任期教学质量考核情况;
6、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实验系列实验报告(附实验综述报告1份);
7、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习管理、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8、专业实践工作要求;
9、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论文由职教研究所统一负责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
(二)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请按照附件中目录和装订要求整理(含《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报送申报材料时,请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我院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请各系、部领导、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大局出发,严格按照省市及学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坚持标准条件,认真评议推荐,做到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潜力较大的教学、科研业务骨干参加评审。各系(部)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做好推荐工作,严格公示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不存在争议。同时,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申报人如有疑问,可对照文件条款,按职责分工,分别向教务处、职教研究所、学生处、团委、组织人事处及各系部咨询。
3、评审费用: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系部报送材料时,组织人事处统一收取,其中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除转评外)在校内评审结束后收取。
4、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通过后,按照学院规定签订服务期协议,未签订协议人员将不予聘任。
5、职称申报有关表格附件请可在组织人事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附件1: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技工教师系列)评分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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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31日
附件1:教师系列职称(含实验系列、技工教师系列)评分量化表.xls
滁州市高校职评附件.rar
滁州市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及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