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院办﹝2013﹞1号
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院实行行政总值班制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值班职责和要求
1、学院值班是由院领导带班、行政总值班、辅导员值班和后勤保安值班组成的立体值班体系。学院行政总值班由学院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承担。
2、值班是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职责之一,值班人员要有责任意识,按照学院值班规定,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社会负责,对学院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生负责。
3、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定时巡视校园,注意观察,如发现问题和隐患,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对于重大事件必须及时通报带班院领导,并按其指示做出初步处理。
4、负责检查、督促辅导员进寝室值班和后勤保安值班。辅导员进宿舍值班人员须在清查宿舍完毕后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当晚宿舍情况;当班物业安保负责人须在当夜11:30前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校园安全状况。行政总值班人员要加强对辅导员值班和安保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脱岗、离岗现象分别报学生处和保卫处,对值班人员因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事故的,报组织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上岗,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对不履行值班职责者实行责任追究。值班工作将纳入对部门的年终考核,院办公室、效能办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
6、保持和维护值班室的秩序和卫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北校区值班工作由技师学院负责安排。
二、值班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1、白班: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夜班:18:00-次日8:00。
2、值班地点:综合办公楼一楼108值班室。
3、相关电话:
行政总值班电话:3854692(传真) 院办电话:3854622
院办传真:3854624 辅导员值班宿舍电话:3854538
新校区门卫电话:3018873 凤西派出所电话:3061574
老校区门卫电话:3062797 龙蟠派出所电话:3213176
附: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行政总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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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