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和安全工作计划安排,为切实加强我院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院决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系、部、处、室各项安全制度,重点是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
2、校舍安全,重点是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围墙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各级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校舍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3、校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后勤供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内各种安全隐患,重点是消防、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食品卫生管理及防食物中毒、校内及周边道路交通、校车的安全管理。
5、各种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工作情况。
6、师生的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7、政治稳定方面的问题。
8、其它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问题。
二、检查时间
安全大检查的时间从9月1日—9月15日。
三、检查方式
1、各系、部、处、室自查与学院行政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各系、部、处、室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不留死角。
2、学院成立安全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柱梁
副组长:程一斌 、吴大明
组 员:谢友庆 、胡 凼、李平权 、贺建邺 、各系、部、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对学院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查组将于九月下旬对各系、部、处、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3、督促检查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各系、部、处、室在进行全面检查基础上,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方案,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部、处、室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系、部、处、室的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和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3、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系、部、处、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严明安全检查纪律,落实检查责任,“谁检查,谁负责”,带队领导要对安全检查结果负责,实行检查情况签名制,要建立检查台帐,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安全检查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系、部、处、室要对学院安全大检查开展与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推动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系、部、处、室的自查总结报告要在9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盖部门公章)报一份到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稿传至保卫处毕爱荣协同办公系统。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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