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印范围
负责打印经院领导签发、以学院名义发出的党政公文;经办公室审核上报的文件;院领导交办的文件和材料;部门办理的公文和其他确需打印、复印的文稿、材料。
二、文印规定
(一)部门打印文件、资料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并标明印数,未经签批,文印员不予接理。文印室按部门建立台账,打印、复印文件一律进行登记,注明日期、内容、纸型、份数等,经办人须在台帐上签字。各部门发生的文印费用从部门办公经费中列支。
(二)待印文件须提前交予办公室安排,学院级文件先于部门文件,急件先于非急件。
(三)私人及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不符合手续和不规范的印件,文印室不提供文印服务。为节约成本,单张印数在30张以上的,前往教务处文印室誊印。
(四)文印室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增强保密意识,凡打印或印制涉密文件、会议纪要等有关重要材料,不得私自传看、复制、复印,多印件或废件应及时作销毁处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文印室。
(五)文印人员要努力做到打印件美观、整齐,复印件清晰、整洁,精益求精,保证质量。
(六)文印设备由专职文印人员操作,非本办人员一律不得操作使用。
三、文印设备的管理
(一)文印人员要妥善保管微机信息,重要资料必须保存多份副本。对需要保密的资料要作加密处理,对过时不用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删除。
(二)文印人员要注意节约各种文印用品;定期维护、保养各类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文印室始终保持环境的整洁、干净。
(三)文印室微机一般情况下不与外界进行磁盘信息交换,确需交换的,必须先检测、杀灭病毒。
(四)严禁在微机上聊天、玩游戏。文印场所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寒暑假门窗要紧锁,做到万无一失。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